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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重磅发布“十四五”立法规划:推动《民用航空法(修订)》《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颁布实施,还将研究起草修订多项法规

通航圈 通航圈 2022-04-07
11月11日,交通运输部官网正式对外发布《交通运输“十四五”立法规划》,在其中的主要任务中,明确提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修订)》《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颁布实施,加快用航空器事故调查条例立法进程。此外,《规划》还提出研究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研究起草民用航空飞行标准条例确保民航飞行安全;修订民航领域飞行训练、通信导航监视设备、空中交通管制等相关规章,完善民航安全治理和应急管理法律制度。探索研究建立自动驾驶、智能航运等智慧交通前沿技术应用相关法律制度、在相关立法项目中建立无人化载运工具管理制度,探索开展交通运输行业节约能源、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船舶和清洁能源发展相关立法研究。此次《规划》规模宏大,总共涉及的民航领域法规有数十项之多(详见文件附件1、2)。

《规划》指出,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适应民航管理体制改革、国内外安全形势、国际公约转化要求,保障民用航空活动安全有序开展,维护民用航空活动当事人各方权益,促进民用航空事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制定《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范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相关活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飞行安全。

《规划》指出,民航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战略产业。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颁布于1995年,二十多年来,我国民航业经历了快速发展,行业规模不断扩大,服务能力逐步提升,安全水平显著提高。2002年民航管理体制改革实施,航空公司、机场脱离民航局直接行政隶属管理,行业管理模式发生了深刻变革;近年来国内外安全形势对民航安全管理的要求不断提高,挑战不断增大,航空安全各项制度需要健全完善;我国批准了《国际民用航空公约》《蒙特利尔公约》等多部重要的国际民航公约,需要将公约重要内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予以转化。通过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实施以来的实践经验,对该法作出全面修订,吸收民航国际公约新成果,突出强化航空安全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民航业发展机制、加强航空安全管理、放松经济性管制、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通用航空发展、体现运输凭证现代化、调整运输责任制度,保障民用航空活动安全有序开展、维护民用航空活动当事人各方权益、促进民用航空事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规划》指出,细化补充落实上位法规定,聚焦解决现实问题,全力推进规章制修订工作。其中提到,落实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制定无人机运行管理相应配套规章(民用无人机运行管理规定适应适航审定工作发展需要,细化完善适航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值得一提的是,《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此前已纳入国务院2021年立法计划(《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国务院正式发布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规划》提出,加快民用航空器事故调查条例立法进程。适应民航发展新形势,完善民用航空器事故调查法规制度,防止和减少民用航空器事故。“十四五”时期要完成民用航空器事故调查条例起草工作,形成草案送审稿报送国务院

《规划》提出加强跨运输方式立法研究储备、加强安全应急保障立法研究储备、加强安全应急保障立法研究储备、加强绿色交通发展立法研究储备、加强智慧交通创新发展立法研究储备。其中,在加强安全应急保障立法研究储备中,提出究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研究起草民用航空飞行标准条例,确保民航飞行安全。在加强绿色交通发展立法研究储备中,提出探索开展交通运输行业节约能源、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船舶和清洁能源发展相关立法研究。在加强智慧交通创新发展立法研究储备中,提出开展新技术、新业态的法律法规前瞻性研究,探索研究建立自动驾驶、智能航运等智慧交通前沿技术应用相关法律制度,探索研究在相关立法项目中建立无人化载运工具管理制度。

在文件附件1《交通运输“十四五”立法规划法律、行政法规类立法项目表》中,协调推动颁布实施的项目中明确列出了《民用航空法(修订)》《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推动取得重要进展的项目中列出了《交通运输法》《民用航空器事故调查条例》,加强研究储备的项目中列出了《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修订)》《民用航空飞行标准条例》

序号

法律、行政法规名称

协调推动颁布实施的项目

1

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订)(已公布)

2

公路法(修订)

3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

4

农村公路条例

5

铁路法(修订)

6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修订)

7

民用航空法(修订)

8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9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10

道路运输条例(修订)

推动取得重要进展的项目

1

交通运输法

2

海商法(修订)

3

民用航空器事故调查条例

4

港口法(修订)

5

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修订)

6

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加强研究储备的项目

1

综合交通运输枢纽条例

2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修订)

3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修订)(研究适时上升为内河交通安全法)

4

水上人命搜寻救助条例

5

沉船打捞清除管理条例

6

潜水条例

7

航道管理条例(修订)

8

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修订)

9

民用航空飞行标准条例

10

铁路运输条例

11

船舶登记条例(修订)

12

船员条例(修订)(研究适时上升为船员法)

13

国际海运条例(修订)

14

邮政法实施细则(修订)

15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修订)


在文件附件2《交通运输“十四五”立法规划规章类立法项目初步安排》中,民航领域更是列出了35项之多具体如下:

民航领域

58

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修订)

59

民用航空导航设备开放与运行管理规定(修订)

60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管理规则(修订)

61

通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则

62

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规定(修订)

63

民航专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修订)

64

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修订)

65

特殊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

66

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合格审定规则(修订)

67

一般商业运输和空中游览运营人合格审定规则(修订)

68

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合格审定规定(修订)

69

正常类飞机适航规定(修订)

70

公共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修订)

71

民用无人机运行管理规定

72

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适航审定规定(修订)

73

运输类飞机适航规定(修订)

74

运输类飞机的持续适航和安全改进规定(修订)

75

航空发动机适航规定(修订)

76

民用航空用化学产品适航规定(修订)

77

民用航空油料适航规定(修订)

78

飞行训练中心合格审定规则(修订)

79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修订)

80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管理规则(修订)

81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修订)

82

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修订)

83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修订)

84

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修订)

85

中国民航气象工作规则(修订)

86

民用航空气象探测设施及探测环境管理办法(修订)

87

民航协同运行工作规则

88

中国民用航空运行数据共享开放管理办法

89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在中国境内指定的销售代理直接进入和使用外国计算机订座系统许可管理暂行规定(修订)

90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不定期飞行经营许可细则(修订)

91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航线经营许可规定(修订)

92

中国民用航空国内航线经营许可规定(修订)


以下是《交通运输“十四五”立法规划》全文:


交通运输“十四五”立法规划



来源:交通运输部官网、通航圈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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